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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我自我介紹一下:
我單身,現在單身。

26歲結婚生女, 3年前,中風時, 女兒來看我,從桃園到新台北
三芝,至少騎1個小時機車,看一看一言不合她意, 拿菜刀砍我, 我用
棉被檔,數刀被棉柀檔刀,手臂中一刀,我騙她,我快死了, 她會繼
承財產,快逃,反正目的達到, 人生快成功了。騙她走。
反正, 我一死, 她人生就此成功,自此享福。

而後, 我就不養會殺父親的親生女。想想,一個月花3萬,養的人卻恩
將仇報, 還是親生女,我想我做人還真失敗。

我可以養妳,還有妳生的女兒,但妳們會不會殺我。
會就算了。5年後,10年後,我就老了,要人照顧才能活。
現在, 雖曾中風,好的差不多,比正常人還強。

以前,有10人的產能,現在還剩1.5人的產能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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